校学〔2012〕126号
关于开展2012年郑氏励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尽早成才,郑则群先生、郑则卫先生等人代表福州精亚达阀门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根据《我校学郑氏励志奖助学金评选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郑氏励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金额
2012年资助金额3万元,每生2000元,共计资助15人。以后每年根据实际需求与效果做相应调整,捐助总额计划达100万元以上
二、评选对象
我校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土木工程学院约占受助人数的40%。2012年名额分配为:土木工程学院6名,其它学院9名,共计15名。
三、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诚实守信,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参评当年没有获得过其他各类大额资助(单项一次性资助3000元及以上)。
5.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在50%以内(2012级新生除外)。
6.家庭特别困难情况者,酌情优先考虑。
7.受助学生应将奖助金用于日常生活与学习开支,严禁用于吃喝玩乐,否则查实后予以公告,并禁止以后申请该项奖助金。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审核。学院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差额推荐、审核,提出本学院学生建议名单,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将《我校学郑氏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统一的审核,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福州精亚达阀门有限公司授权的我校学郑氏励志奖助学金基金会评审小组审批。
五、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2、郑氏励志奖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办法,即推荐上报时:土木学院推荐上报7名,学校评出6名;其他学院各推荐上报1名,共计19名,学校评出9名。
六、材料上报时间
各学院于9月14日上午前将《我校学郑氏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处网站可下载打印)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我校学郑氏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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